盘点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图)

8月18日,韩国爆出有头文字S姓氏的顶级女星涉嫌在2009年至2011年间,先后*税逃**597万、622万与725万,3年里共*税逃**约1944万,报道没有公开姓名,但消息曝光后,不少网友在讨论区展开人肉式搜寻,凡涉及“宋”、“新”、“申”、“成”与“孙”等头文字S的顶级女星不能幸免,其中一份报道更列明*税逃**者为宋姓女演员,令近期忙于宣传新片《我的忐忑人生》的一线女星宋慧乔嫌疑最大,她也因“S女星*税逃**风波”而高踞韩国Naver搜寻网榜首。

*税逃**,是指纳税人故意或无意采用非法手段减轻税负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无论你是名人,还是普通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应该诚信纳税。在西方人眼中,*税逃**与杀人放火强奸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是一种让人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一旦某个公众人物,被揭发出来有*税逃**行为,必信誉扫地。难以维持他的良好社会形象。但是,有不少明星却由于种种原因,涉嫌*税逃**。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

盘点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图)

萧蔷

自从2009年萧蔷被台湾税务部门查出存在*税漏**嫌疑后,*税漏**的官司便一直持续进行。2011年5月,据台湾媒体报道,萧蔷最终以败诉的结局收场,被判补罚385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补缴税款95万4454元新台币,*税漏**罚款289万元新台币。在萧蔷*税漏**案判决之前,台湾税务部门规定对*税漏**判处欠税金额3倍的暂缓罚款。不过,由于萧蔷*税漏**案判决之日,该处罚规定已被修改,法院要求税务部门依照新法重新认定萧蔷应受罚的金额。在这场官司中,*税漏**是否成立一直是当事人与法院争执的焦点。其间,萧蔷曾以向工作室借款的名义为自己辩护,但因无证据显示萧蔷有还款记录,也没有其他方式能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因此判决认定这些钱都是萧蔷从工作室领取的薪资。对于最终的败诉,萧蔷事后表示:“尊重税法,该付的就付,一切交给会计师和律师处理。”

盘点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图)

林志玲

2008年年初,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税漏**,就算有也是“不小心没有开哪个所得的证明”而已。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事件,在事发期间去逛街买衣服时被媒体问及*税漏**一事时,林志玲佯装没听见,以此方式拒绝“认罪”。林志玲因涉嫌报税不实,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23日中午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名模意外到场自然惹起轰动,当天有近40名法院职员挤满法庭区,争相目睹名模风采,直呼“好漂亮”、“好瘦,但超美的”。

盘点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图)

刘晓庆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税偷***税漏**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蹲了1年多的大狱。作为中国影坛金字塔式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为*税偷***税漏**,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而刘晓庆的这段不堪回首的丑事还多次被载入中学的政治课本作为反面例子,警示着一代又一代的学生:纳税是所有中国公民的义务。这种污点别说一辈子了,可能几辈子都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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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阿敏

1989年,年仅26岁的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税偷***税漏**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并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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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唯

瑞典税务机关户政税务局表示,韦唯是中国的一线明星,她在中国各地举办了巡回演唱会,但是没有为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务机构估计,从2004年到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为2900万克朗(约合2610万元人民币),而这些收入从未报给瑞典的税务部门。一位曾接过韦唯拼盘演出的演出商则表示,8年前韦唯的价格大概是20万元一场,近年来其演出价格有所下滑,最多也就十万多,粗略算来,目前韦唯一年的商演收入也就在500万元左右;所以瑞典方面的估算,如果单计算商演收入的话,肯定不属实,“当然,明星可能也有其他方面的投资,这个我们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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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

吴宗宪是台湾综艺界多年来的吸金王,同时也是逃*税漏**大王,2003年吴宗宪被曝漏缴1千多万税金,首次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缴百万税金再度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底,吴宗宪旗下两家公司再度被曝*税漏**,吴宗宪经历三度抗税败诉,补交税金高达1080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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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S、小S

2006年7月,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据悉,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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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贤齐

他以一首《心太软》红遍海峡两岸,并以清纯的面目出现在观众的视线里,没有想到他也有涉嫌*税偷***税漏**,而且早在出演《笑傲江湖》时就涉嫌*税偷***税漏**,他被要求补缴税款为100万人民币左右。

盘点娱乐圈身陷“*税逃**丑闻”的十大明星(图)

余天

2005年,余天一家五口常同时上通告、拍广告,加上他固定主持八大《台湾的歌》,全家收入破1000万台币(约20万新元),被赋税署通知补税300万台币(约15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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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斯利•斯奈普斯

斯奈普斯曾因主演《刀锋战士》等卖座影片而名利双收,但从1999年到2004年之间他却始终一毛不拔、拒不缴税,企图逃避交纳的税费超过150万美元。除了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外,斯奈普斯还在1996年到1997年以不正当手段申请退税1200万美元。不过法网恢恢,他最后被判处3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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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安东尼

珍妮佛洛佩兹的歌手老公马克安东尼2007年曾被命令补税250万美元,曼哈顿地方检查官劳勃摩根索认为马克在2000年至2004年之间,赚进1,550万美元却没有照实报税。马克本人没被起诉,他的2名助理却被判*税逃**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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