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
某城市更新项目“居改居”,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1000㎡,拆除用地范围内合法用地比例为100%,其中城中村用地60%,国有已出让用地40%,无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
重新规划后,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5000㎡,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需配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管理用房各一处,最终规划的建筑面积除公共配套设施外,其余建筑面积全部为住宅。
项目位于密度三区,保障房配建比例二类地区。项目不涉及航空限高、城市“五线”、水源保护区等,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内有9000㎡位于单线地铁200米外、500米范围内,开发建设用地四边临路。
根据以上信息,初步测算此项目开发建设总量为多少?容积率为多少?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8版)第四章,地块基础容积是在密度分区确定的基准容积率的基础上,根据微观区位影响条件(地块规模、周边道路和地铁站点等)进行修正的容积部分。
FA 基础=FAR 基准×(1-A1)×(1+A2)×(1+A3)×S;
式中:
FA 基础—地块基础容积;
FAR 基准—密度分区地块基准容积率;
A1—地块规模修正系数;
A2—周边道路修正系数;
A3—地铁站点修正系数;
以下进行详细图示拆解:

步骤一:确定开发建设面积

步骤二:确定密度分区/地块基础容积率

步骤三:确定各项修正系数——规模修正/道路修正

步骤三:确定各项修正系数——地铁修正

步骤四:套用基础容积测算公式,得出基础容积
最终,根据例题中给出信息测算:
∵ FA 基础=FAR 基准×(1-A1)×(1+A2)×(1+A3)×S;
∴ FA 基础= 9000㎡的部分FAR 基准×(1-A1)×(1+A2)×S -1+ 6000㎡的部分FAR 基准×(1-A1)×(1+A2)×S-2
=3.2 ×(1-0)×(1+0.3)×9000+3.0 ×(1-0)×(1+0.3)×6000
=37440+23400=60840㎡
基础容积的测算就到此为止啦,下一篇将对转移容积进行详细的拆解分析,且看下篇。
此篇内容在直接关联百家号发表的时候由于“与百家号多篇文章相似”,导致没有过审,不得不重新加一些“不相似的内容”,以下新增内容可疏忽。
其实城市更新项目更多的就是“算账”。资本毕竟是追逐利益的,一个项目连账都算不过来,资本去推动它的可能性就相当小。眼下深圳在经历疫情后,各区房价都逆行上涨,宝安房价更是一骑绝尘,暴涨50%的不在少数。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很多年前就地少“僧”多——不差钱,差地。
城市更新是推动土地进入市场的尤其重要手段,更是一个政府、开发商、业主三方博弈平台,每个项目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多番磨难,才能迎来最终的胜利果实。而指标测算,牵动着多方利益的神经,也是项目开发可实施性的基础之基础。